一、 注册分公司流程: 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务服务中心*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 2、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3、在5个工作日后(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需核实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领取《营业执照》 申请材料: 1、公**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公司章程(加盖公司公章); 4、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5、总公司营业执照; 6、总公司*登记证; 7、总公司机构代码证; 8、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自有房产提交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有关房屋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属城镇房屋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竣工验收证明、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规定的相关证明。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使用*房产作为住所的,提交《*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属城镇房屋的,根据《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四十八条规定:业主、使用人应当按照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或者不动产登记簿载明的用途使用住宅,不得擅自改变其使用性质。确需改变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并依法经规划、*、卫生、环保、消防等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规定的相关证明。 9、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10、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决定规定**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11、法律、行政法规和**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二、入川分支机构备案流程 1、办理好分公司后,持分公司营业执照到四川省*领取卡片,获得卡上的用户名和密码后,按卡上的要求进入网站填写相关资料;(填写注意事项:在企业基本信息一栏中,驻川办事处一栏中选择“XX驻川办事处”,数据上报时选择“XX驻川办事处”) 2、资料填好后带齐所有相关材料(复印件),交到我处成都办公室进行预审核,预审核通过后再带齐所有原件进行原件审核,审核所需原件及材料如下: ⑴运用“四川省省外入川企业备案管理信息系统”打印出的带条型码的《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申请表》(按顺序打印,A4页面,一式5份); ⑵XX省*驻西南办事处开具的出省设立分支机构**介绍信; ⑶XX省*驻西南办事处开具的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 ⑷企业设立分支机构报告书; ⑸省外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⑹四川(成都)工商部门和地税部门颁发的分支机构(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和*登记证(副本); ⑺在川分支机构(分公司)负责人【要求是高级工程师】任命文件及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证,若不是高级工程师,**要求中专以上*(毕业证书原件);在川分支机构(分公司)技术负责人【**是高级工程师】身份证、职称证;分支机构负责人和分支机构技术负责人**要求十年工作简历。 ⑻在川分支机构(分公司)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其中,注册建造师需要身份证、职称证、注册证及执业印章鲜章;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需要身份证、上岗证,其他技术人员需要身份证以及职称证(总人数不少于15人,其中注册建造师不少于3人,等级与母体公司主项资质等级一致,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各不少于2人); ⑼所有人员都需要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证明(需明细单并总公司注册地社保局盖章); ⑽在川分支机构(分公司)经营场地证明(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经营场地不得小于150平方米,非住宅。 以上⑵-⑽项装订成册,其中⑵-⑷需原件装订;另做⑵-⑽复印件一份(⑵-⑷也为复印件)装订成册,交由西南办存档,以便核查。 3、审核通过后将网站所填相关资料打印一式四份,XX省*驻西南办事处盖章后交到四川省*。